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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穗府办函〔2023〕7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着力解决广州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协同联动、改革创新,全面促进产业融合、区域融合、城乡融合,全力提升北部山区发展动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全省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中当好示范,为全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扛起广州担当、作出广州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以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区鳌头镇、温泉镇、良口镇、吕田镇,增城区派潭镇、正果镇、小楼镇等北部山区八镇为重点,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努力实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均衡可及、生态产品价值凸显、共同富裕成效明显“六大目标”。

到2025年,北部山区经济实力明显提升,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取得一定成效,新型对口帮扶协作机制运作有力,北部山区八镇生产总值达到260亿元,农业总产值超过90亿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弱项基本补齐;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到2027年,北部山区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北部山区八镇生产总值力争达到300亿元,农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城乡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稳定增收机制进一步完善,为破解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广州样板”。

到2035年,北部山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平衡,区域经济综合实力更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成为广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样板。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支持北部山区融入广州城市发展新格局。在构建“三脉”“三轴”“三核”城市发展格局中,推动北部山区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支持北部山区参与东部中心和北部增长极建设,支持北部山区与南沙“未来发展核”联动发展。探索在东部中心、南沙新区、中新知识城等地设立“反向飞地”,扶持北部山区招商引资,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2.支持北部山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以生态文旅和现代农业为重点,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建设,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北部山区招商平台。

3.进一步提升北部山区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对外经贸合作开放,发挥白云国际机场、南沙国际航运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等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北部山区特色产品“扬帆出海”。支持北部山区与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对接合作模式。以从都国际论坛、生态设计大会等为载体,推进生态旅游型国际化街区试点建设,推动北部山区成为我国民间外交及国际交流的承载地。

(二)全面增强北部山区产业发展新动能。

4.因地制宜推动现代农业“接二连三”。聚焦绿色蔬菜、岭南佳果、优质粮油、特色花卉、生态畜禽等现代农业,延伸产业链、贯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增城迟菜心、丝苗米、仙进奉荔枝、小楼年猪、正果腊味,从化鳌头蛋鸡,花都梯面山水西洋菜、甜竹笋等特色鲜明的区域公共品牌,加快构建具有山区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做精做深农林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中药饮片、花卉精油等精深加工业态,推动预制菜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引进一批农文旅融合的优质项目,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加强北部山区冷链物流用地保障和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科研院所在北部山区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智慧农业试点。支持北部山区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生物育种、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各镇错位培育特色产业。

5. 推动产业载体提质增效。建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支持北部山区符合条件的农业基地争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促进工业平台高效集聚,推动鳌头镇与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产城融合发展,鼓励梯面镇宏裕智汇产业园结合本地生态资源发展大健康美妆产业,支持温泉镇石海工业园转型为绿色食品产业专类园区,统筹研究解决鳌头镇实验大动物养殖用地问题。引导省级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支持从化生态设计特色小镇打造生态设计产业集群,支持从化西塘童话特色小镇、南平静修特色小镇、莲麻特色小镇,增城派潭生命健康特色小镇打造功能特色鲜明、产城人文旅融合的新型空间,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开展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

6.培育壮大北部山区消费新业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优化商贸服务业功能和布局,促进商贸服务业协调发展。支持景区景点合理设置旅游消费设施,依托休闲农业基地培育一批沉浸式消费场景。支持北部山区承办论坛会展、商品展销、特色市集等活动,在良口镇、温泉镇、派潭镇等地的会展场所配套商业服务功能。支持从化区创建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鼓励北部山区八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一批特色节庆活动,积极培育发展假日经济和夜间消费。

(三)全力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

7.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对接广州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京港澳高速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S254线灌村墟至增城界、S119线正果镇区段改线、正果大桥至龙门界段改造、S355线大广高速良新出口至G105线、X293线水口村至畲族村段道路等扩建项目开工建设。统筹研究北部山区八镇与高铁从化站、新塘站、通用机场及地铁站点的接驳联动。打造一批示范引领型旅游公路、美丽农村路,促进北部山区交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8.加快补齐镇域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解决梯面镇、吕田镇、良口镇、正果镇等地存在的道路狭窄隐患和“断头路”问题,支持梯面镇解决防火道路设施不足问题。优化城乡连接公交线路。完善北部山区城乡供水、燃气和污水处理设施,支持梯面镇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管网铺设和燃气管道建设。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水平,强化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后管护。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完善镇区电力基础设施。推动5G基站向北部山区优化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和储能设施。加快北部山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旅游设施平急转换能力。

(四)健全完善北部山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9.优化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推动市属优质教育资源向北部山区拓展布局,推进北部山区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就近纳入区级教育集团,支持派潭镇、正果镇等地“三所学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学校寄宿条件。支持市属医疗机构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设立分院(院区),对接各区医疗集团建设提升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帮扶协作,积极搭建基层医疗信息平台,支持从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区域医疗一体化建设。推动从化区纳入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就业地区。

10.构建全龄友好型城乡生活圈。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临时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鳌头镇、吕田镇等地敬老院改造提升。提高社区婴幼儿托管设施配置,推动儿童友好型村庄建设。优化提升镇级综合文化站,推进健身步道、村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实现“10里文化圈”“10里健身圈”全覆盖。推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

(五)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路径。

11.构建多元化生态文旅产品体系。整合串联北部山区田园、山林、湖泊、温泉、文化等资源,着力打造“湾区生态花园”区域旅游品牌。引导各镇旅游业差异化发展和景区提档升级。支持派潭镇建设文旅体融合的“广东乌镇”、正果镇打造“文化古镇,绿美山城”品牌、小楼镇提升“仙姑故里、小楼人家”文化品牌。支持梯面镇围绕“五环步道、水墨丹青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特色运动休闲度假区。支持良口镇构建穗港赛马产业经济圈,依托国家版本馆广州分馆等实施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支持温泉镇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温泉之都”。支持建设吕田镇红色文化传承地、鳌头镇农文旅学复合的旅游度假基地。分层次差异化发展优质民宿群,擦亮“万家旅舍”民宿品牌。

12.深入推进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支持北部山区参与华南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推动打造华南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从化示范区,研究将梯面镇古茶园等纳入华南植物园专类园,推进古茶园的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实施现代惠民林业集聚发展工程,推动花卉林果等林业特色产业质量和水平提升,加强油茶林基地建设,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北部山区林业园林建设,推动花木产业与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有机融合。

13.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绘制北部山区生态资源“一张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鼓励森林公园和林场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科普研学等多元业态。支持花都区推动王子山森林公园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从化区、增城区积极参与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白江湖森林公园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利用增江、流溪河沿岸等滨水空间,加快发展滨水休闲、水上运动等滨水业态,合理调整生态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将矿山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开发相结合,在保障生态效益和依法依规前提下,允许将不超过修复面积3%的土地用于产业开发。

(六)着力推动北部山区与市区实现共同富裕。

14.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盘活利用集体资源,鼓励镇村利用产权明晰、合法建设的废弃仓库、办公用房、校舍等闲置物业发展民宿、创客办公、农贸市场等物业经济。鼓励利用镇村办公场所、公共服务用房、村集体物业的闲置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并网发电,将项目收益纳入村集体经济管理。探索制定乡村经营支持政策。支持集体经济组织跨村联合经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共建产业项目。

15.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聚焦北部山区低收入农户等重点对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开展就业帮扶行动,搭建面向北部山区的专项招聘、定向招工平台,支持北部山区开发一批乡村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提高农民就业质量与收入水平。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等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发挥乡村CEO带动作用,提高北部山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16.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北部山区建设。深化“千企兴千村”工程,引导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业合作、资助建设、消费协作、捐赠慰问等多形式帮扶北部山区。对在北部山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按规定提供员工子女入学、保障房购买等便利。推动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拓展至广州北部山区。鼓励在穗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与北部山区八镇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引导乡贤以项目投资、定向捐赠等形式参与北部山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17.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领导下,区域经济专班统筹推进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制定北部山区发展专项规划、梳理形成重点项目库,积极申请中央、省资金支持。市有关单位要在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加强土地、人才、科技、财政等保障。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要强化主体责任,把促进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政府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北部山区八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一镇一策”)。北部山区八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扎实做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

18.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范管理,支持北部山区通过统筹自身财力、地方政府债券、吸引撬动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结合探索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机制,完善对北部山区财政综合奖补机制。推广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改革试验成果,加大涉及要素流动的改革创新探索力度,在特定范围内突破常规做法先行实践。完善农村产权抵质押权能,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流转交易、处置、风险分担等配套制度。推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19.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每年从“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重点支持北部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重点产业发展。各相关区财政同步安排相关资金,包括支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建设资金等,优先用于支持北部山区建设发展。根据项目储备和债务风险等情况,地方政府债券(含专项债)向北部山区适当倾斜安排。支持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提高区级土地出让收益投入山区镇的比例。优化北部山区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农村产权抵质押权能改革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银行机构依托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北部山区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联合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在北部山区选派金融村官、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培育壮大一批北部山区建设发展的投融资主体,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北部山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20.加强用地保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试点编制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按需务实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优先保障北部山区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用于“百千万工程”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每年向北部山区八镇每镇预安排一定规模,并根据需求按季度实行动态调整。优化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程序与用地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准入清单与入库规则。充分利用村庄规划“留白”机制,优化北部山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程序。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区积极推广点状供地模式,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新型供地方式。持续深化从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北部山区其他镇纳入省级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1.健全帮扶机制。建立结对互促、纵向帮扶相结合的新型帮扶协作机制,推进南北互促、镇街组团、区校合作、镇企结对等帮扶协作,明确结对关系。研究建立市直部门与北部山区镇村干部的“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北部山区八镇选派年轻干部,统一安排到市直部门实践锻炼。鼓励市直部门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各结对帮扶组团每年与北部山区八镇协商制定年度重点帮扶任务清单,建立“年初计划、年中跟踪、年终总结”机制。

22.强化实施监管。定期对实施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提升督导评估时效性和精准度。加强结果运用,依据市“百千万工程”考核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举措,出台相关政策或调整工作部署,提高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清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31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清单

主要任务

重点事项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一、加快构建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支持北部山区融入广州城市发展新格局。

1

支持北部山区参与东部中心和北部增长极建设,支持北部山区与南沙“未来发展核”联动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南沙区配合。

2

探索在东部中心、南沙新区、中新知识城等地设立“反向飞地”。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支持北部山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

3

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建设。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湾区办),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4

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5

扶持北部山区招商引资,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北部山区招商平台。

市商务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三)进一步提升北部山区对外开放水平。

6

发挥白云国际机场、南沙国际航运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等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北部山区特色产品“扬帆出海”。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港务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7

支持北部山区与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对接合作模式。

市商务局牵头,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8

以从都国际论坛、生态设计大会等为载体,推进生态旅游型国际化街区试点建设,推动北部山区成为我国民间外交及国际交流的承载地。

市委外办牵头,从化区配合。

二、全面增强北部山区产业发展新动能

(四)因地制宜推动现代农业“接二连三”。

9

聚焦绿色蔬菜、岭南佳果、优质粮油、特色花卉、生态畜禽等现代农业,打造增城迟菜心、丝苗米、仙进奉荔枝、小楼年猪、正果腊味,从化鳌头蛋鸡,花都梯面山水西洋菜、甜竹笋等特色鲜明的区域公共品牌,加快构建具有山区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园林局,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10

做精做深农林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中药饮片、花卉精油等精深加工业态,推动预制菜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1

引进一批农文旅融合的优质项目,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配合。

12

加强北部山区冷链物流用地保障和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落实。

13

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支持科研院所在北部山区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智慧农业试点。支持北部山区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生物育种、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4

引导各镇错位培育特色产业。

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推动产业载体提质增效。

15

支持北部山区符合条件的农业基地争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6

推动鳌头镇与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产城融合发展。

从化区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17

鼓励梯面镇宏裕智汇产业园结合本地区生态资源发展大健康美妆产业。

花都区牵头。

18

支持温泉镇石海工业园转型为绿色食品产业专类园区。

从化区牵头。

19

统筹研究解决鳌头镇实验大动物养殖用地问题。

从化区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园林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20

引导省级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开展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培育壮大北部山区消费新业态。

21

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优化商贸服务业功能和布局,促进商贸服务业协调发展

市商务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22

支持景区景点合理设置旅游消费设施。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

23

依托休闲农业基地培育一批沉浸式消费场景。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配合。

24

支持北部山区承办论坛会展、商品展销、特色市集等活动,在良口镇、温泉镇、派潭镇等地的会展场所配套商业服务功能。

市商务局牵头,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25

支持从化区创建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从化区牵头。

26

鼓励北部山区八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一批特色节庆活动,积极培育发展假日经济和夜间消费。

市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全力建设支撑高质量的基础设施体系

(七)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27

推动京港澳高速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S254线灌村墟至增城界、S119线正果镇区段改线、正果大桥至龙门界段改造、S355线大广高速良新出口至G105线、X293线水口村至畲族村段道路等扩建项目开工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8

统筹研究北部山区八镇与高铁从化站、新塘站、通用机场及地铁站点的接驳联动。

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29

打造一批示范引领型旅游公路、美丽农村路,促进北部山区交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八)加快补齐镇域基础设施短板。

30

加快解决梯面镇、吕田镇、良口镇、正果镇等地存在的道路狭窄隐患和“断头路”问题,支持梯面镇解决防火道路设施不足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31

优化城乡连接公交线路。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2

完善北部山区城乡供水、燃气和污水处理设施,支持梯面镇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管网铺设和燃气管道建设。

市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33

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水平,强化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建后管护。

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34

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完善镇区电力基础设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广州供电局配合。

35

推动5G基站向北部山区优化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6

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和储能设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7

加快北部山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旅游设施平急转换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配合。

四、健全完善北部山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九)优化教育医疗资源配置。

38

推动市属优质教育资源向北部山区拓展布局,推进北部山区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就近纳入区级教育集团,支持派潭镇、正果镇等地“三所学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学校寄宿条件。

市教育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39

支持市属医疗机构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设立分院(院区),对接各区医疗集团建设提升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帮扶协作,积极搭建基层医疗信息平台。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40

支持从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及区域医疗一体化建设。推动从化区纳入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就业地区。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从化区配合。

(十)构建全龄友好型城乡生活圈。

41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临时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鳌头镇、吕田镇等地敬老院改造提升。

市民政局牵头,从化区配合。

42

提高社区婴幼儿托管设施配置。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43

推动儿童友好型村庄建设。

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44

优化提升镇级综合文化站,推进健身步道、村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实现“10里文化圈”“10里健身圈”全覆盖。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

45

推动镇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路径

(十一)构建多元化生态文旅产品体系。

46

引导各镇旅游业差异化发展和景区提档升级。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

47

支持派潭镇建设文旅体融合的“广东乌镇”、正果镇打造“文化古镇,绿美山城”品牌、小楼镇提升“仙姑故里、小楼人家”文化品牌。

增城区牵头。

48

支持梯面镇围绕“五环步道、水墨丹青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特色运动休闲度假区。

花都区牵头。

49

支持良口镇构建穗港赛马产业经济圈,依托国家版本馆广州分馆等实施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旅游局、体育局,从化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50

支持温泉镇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温泉之都”,支持建设吕田镇红色文化传承地、鳌头镇农文旅学复合的旅游度假基地。

从化区牵头。

51

分层次差异化发展优质民宿群,擦亮“万家旅舍”民宿品牌。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

(十二)深入推进绿美广州生态建设。

52

支持北部山区参与华南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

市林业园林局牵头。

53

推动打造华南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从化示范区。

市林业园林局牵头,从化区配合。

54

研究将梯面镇古茶园等纳入华南植物园专类园,推进古茶园的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

市林业园林局牵头,花都区配合。

55

实施现代惠民林业集聚发展工程,推动花卉林果等林业特色产业质量和水平提升,加强油茶林基地建设。

市林业园林局牵头。

56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北部山区林业园林建设。

市林业园林局牵头。

(十三)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57

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绘制北部山区生态资源“一张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业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58

鼓励森林公园和林场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科普研学等多元业态。

市林业园林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旅游局、教育局,市科协按职责配合。

59

推动王子山森林公园管理体制改革。

花都区牵头,市林业园林局配合。

60

积极参与石门国家森林公园、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白江湖森林公园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从化区、增城区、市林业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61

利用增江、流溪河沿岸等滨水空间,加快发展滨水休闲、水上运动等滨水业态,合理调整生态保护区范围和功能。

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62

将矿山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开发相结合,在保障生态效益和依法依规前提下,允许将不超过修复面积3%的土地用于产业开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六、着力推动北部山区与市区实现共同富裕

(十四)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63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盘活利用集体资源,鼓励镇村利用废弃仓库、办公用房、校舍等闲置物业发展民宿、创客办公、农贸市场等物业经济。

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64

鼓励利用产权明晰、合法建设的镇村办公场所、公共服务用房、村集体物业的闲置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并网发电,将项目收益纳入村集体经济管理。

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广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65

探索制定乡村经营支持政策。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66

支持集体经济组织跨村联合经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共建产业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十五)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67

聚焦北部山区低收入农户等重点对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市财政局牵头。

68

开展就业帮扶行动,搭建面向北部山区的专项招聘、定向招工平台,支持北部山区开发一批乡村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69

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等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70

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发挥乡村CEO带动作用,提高北部山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北部山区建设。

71

深化“千企兴千村”工程,引导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业合作、资助建设、消费协作、捐赠慰问等多形式帮扶北部山区。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72

对在北部山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按规定提供员工子女入学、保障房购买等便利。

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3

推动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拓展至广州北部山区。

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4

鼓励在穗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与北部山区八镇建立合作关系。

市科技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75

积极引导乡贤以项目投资、定向捐赠等形式参与北部山区建设。

市民政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76

统筹推进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77

制定北部山区发展专项规划、梳理形成重点项目库,积极申请中央、省资金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78

在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加强土地、人才、科技、财政等保障。

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区域经济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79

强化主体责任,把促进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政府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北部山区八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一镇一策”)。

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80

落实属地责任,扎实做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

北部山区八镇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八)加大改革力度。

81

进一步加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范管理,支持北部山区通过统筹自身财力、地方政府债券、吸引撬动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2

结合探索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机制,完善北部山区财政奖补政策。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3

推广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改革试验成果,加大改革创新探索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84

完善农村产权抵质押权能,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流转交易、处置、风险分担等配套制度。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85

推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强化资金保障。

86

市财政每年从“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重点支持北部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重点产业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7

各相关区财政同步安排相关资金,包括支持“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建设资金等,优先用于支持北部山区建设发展。

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88

根据项目储备和债务风险等情况,地方政府债券(含专项债)向北部山区适当倾斜安排。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9

提高区级土地出让收益投入山区镇的比例。

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90

优化北部山区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农村产权抵质押权能改革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银行机构依托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北部山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91

鼓励金融机构联合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在北部山区选派金融村官、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92

培育壮大一批北部山区建设发展的投融资主体,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北部山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加强用地保障。

93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试点编制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按需务实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94

优先保障北部山区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用于“百千万工程”的建设用地指标中,每年向北部山区八镇每镇预安排一定规模,并根据需求按季度实行动态调整。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配合。

95

优化乡村振兴项目入库程序与用地审批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准入清单与入库规则。

市农业农村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96

充分利用村庄规划“留白”机制,优化北部山区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程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97

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区积极推广点状供地模式,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新型供地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

98

持续深化从化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北部山区其他镇纳入省级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配合。

(二十一)健全帮扶机制。

99

建立结对互促、纵向帮扶相结合的新型帮扶协作机制,推进南北互促、镇街组团、区校合作、镇企结对等帮扶协作,明确结对关系。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承担北部山区八镇帮扶任务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联系)企业、各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100

研究建立市直部门与北部山区镇村干部的“双向交流”机制,支持北部山区八镇选派年轻干部,统一安排到市直部门实践锻炼。鼓励市直部门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区责任部门配合。

101

各结对帮扶组团每年与北部山区八镇协商制定年度重点帮扶任务清单,建立“年初计划、年中跟踪、年终总结”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承担北部山区八镇帮扶任务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联系)企业、各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二)强化实施监管。

102

定期对实施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加强结果运用。

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牵头。

备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应落实促进北部山区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主动推进各项工作。